4月2日上午9点半,“山东4人入室抢婴案”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。被告人曾某、吕某、王某、袁某某被控拐卖儿童罪。嫌疑人袁某某系姜甲儒爷爷奶奶同村村民,两家人住宅相距几百米,袁某某向另外3名嫌疑人提供了信息,并带领他们进行了踩点。
庭审当天,姜甲儒奶奶守在法院门口,称想亲眼见人贩子一眼,问问究竟为什么做出这种恶事。
2006年12月4日凌晨,8个月大的姜甲儒在爷爷奶奶家,被3名男子翻墙进屋抢走。2024年1月,买家曾某、翻墙抢小孩的吕某等四人被公安机关分别抓获。公诉机关认为,曾某、吕某等四人以出卖为目的,使用暴力胁迫方式绑架儿童,其行为触犯刑法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应当以拐卖罪追究刑事责任。
编辑: 潘桑榆
责编: 董亚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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