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4日,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获悉,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,呼和浩特市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医保药品时,将全面启用“医保药品追溯码”,做到“依码结算,依码支付”。
据悉,4月1日起,全市定点零售药店、定点医疗机构分阶段实施销售医保药品时,必须采集药品追溯码,全流程记录药品购进、使用及库存信息。
药品追溯码是印制在药品包装盒上的20位唯一代码,相当于每一盒药品的“身份证”,是药品一“出生”即被赋予的标志信息,包含原材料来源、生产日期、生产批次、保质期等。通过扫码,可快速识别药品真伪,避免购买到假冒、过期或篡改信息的药品。通过扫描追溯码,可实时获取药品从生产、流通到销售的全流程信息,确保药品质量全程合规。一旦发现药品质量问题,可通过追溯码精准定位问题批次,第一时间通知患者停用。
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:购药时请认准药品追溯码,医院药店需“扫码销售”,市民应“验码购药”,通过扫码核验药品真伪及来源,确保用药安全。购买医保药品时,认准包装上的“医保追溯码”标识(通常为二维码或条形码)。打开支付宝/微信/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,扫描追溯码,查看药品详情与实物是否一致,确认流通链条完整。若扫码无信息、信息不符或出现异常,请拨打12393医保服务热线举报。
丨来源:呼和浩特日报(记者 梁婧姝)
丨编辑:魏颖
丨校读:张婧玉
丨审核:王伊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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